据新华社郑州6月20日新媒体专电(“ 中国网事”记者陆欢、魏莘、尚昆仑)新华社记者日前暗访发现,开封市一家民营 饮品企业“傍**”生产销售问题 饮料长达五年,其“李鬼”饮料销售网络遍布全国。报道发出后引发社会关注,18日记者了解到,目前涉事企业已被整改,但大量问题饮料未被查封,目前不知去向。
现场:涉事企业假冒饮料不知去向
18日下午,记者来到涉事企业开封汾兰健康饮品有限公司看到,企业门口堆放着大量杂物,门口没标牌。透过已被锁着的大门记者看到,几天前红火生产的景象不见了,堆积如山的“汾兰和其正公司出品”饮料也不知去向。
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区分局工作人员介绍,他们17日看到新华社的报道后立即展开调查,并对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但工作人员承认,场内库存饮料并未被查封。记者为此询问该分局局长董修传,对方则表示“整改不等于产品有问题,无法查封。”
董修传表示,稽查人员、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的确发现了企业生产中的多处问题,“一是厂房、环境卫生方面不达标,下水管道裸露,包装物存在露天存放的问题,硬件不合格等;二是实验室没有启用,其中制剂有的已过期,相关试剂已查封扣押;三是发现了两个品种疑似有问题,已送到质检中心检测。”但董修传坚称,目前没有查封该厂产品的依据。
“我们已令企业停业整改,符合生产条件了再生产。等化验结果出来后,如果有问题,我们将依法严肃处理。”董修传说。
追问:多个部门管不住一瓶“问题饮料”
根据之前记者的调查,开封汾兰健康饮品有限公司与知名品牌“和其正”并无关系,但该企业产品“汾兰和其正”系列饮料销售网络遍布全国。有经销商介绍,仅在内蒙古赤峰市,铺货量已达70%。从2010年至今,如此明目张胆“傍**”已达5年时间,工商机关为何没发现?开封市工商局金明分局局长杜艳辉说,“主要他们生产的这些产品不在开封销售,未曾发现。”
杜艳辉介绍,报道发出后引起社会各界关注,针对群众举报,该局下发了2015年001号《受理消费者投诉告知书》,对该企业进行调查。杜艳辉还表示,“从企业目前提供材料的情况看,已初步认定汾兰涉嫌商标侵权。”
当地食药监部门对生产企业下达的整改通知书上显示,“食品加工企业不能持续保持应当具备的环境条件、卫生需求、厂房场所”,“三防不达标”。然而材料显示,该企业具有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仅凭这样的生产条件是怎样打通层层关卡的?河南省食药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有关工作人员表示,省局核发许可证只是审查开封市局报审材料,不做实地调查。根据属地原则,具体情况应由开封当地食药监部门负责。
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科科长彭彬则表示,有关发放许可证的问题他不清楚,“当初都是核查组来审核的,我们只是往上报材料。”至于目前企业出现的种种问题,“因为今年机构改革,,所以没有察觉。”
目前,郑州市管城区工商、食药监、公安已共同行动,查封了问题饮料的销售单位——和其正(大连)食品公司在郑州的经销点。但除了一份整改通知,位于开封的生产企业仍未受到实质性查处。
专家:地方保护助长假冒伪劣产品泛滥 应健全追责机制
河南大学娄炳录教授认为,近年来一些地方“傍**”制假造假泛滥,“**经过长时期的市场选择,企业有大量的品牌建设投入,一些不法企业借助**效益、借助**的市场占有率来推销自己的产品,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降低成本。”
娄炳录认为,地方保护主义是很多伪劣假冒产品屡禁不止的原因。
娄炳录表示,缺乏严格的追责机制,各部门办案缺乏压力,由此导致执法不力。“我们很少听到哪个地方因为地方保护问题追究主要领导或者主管部门的责任,但是地方保护这个问题每天都存在。应该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真正让监管部门承担起监管责任,让工作人员真正履行监管职责。”
娄炳录同时表示,市场的每个参与者都应该承担起一定的社会责任。从经销商到消费者,都应该树立起严格的食品健康安全意识,保护他人,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