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安6月16日电(记者陈晨生产销售劣质
在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延安市宝塔区胡某等制售有毒有害水产品案引人关注。今年5月27日,延安市公安局宝塔分局接群众举报,有人在辖区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在随后的检查中警方发现,一黑作坊内有大量正在泡发的鱿鱼、牛百叶、牛肚及用于加工的化工原料。经查,该作坊负责人胡某和晏某分别自2008年以来,从外地购进鱿鱼、牛肚、牛百叶、毛肚、黄喉等生产原料,用化工工业原料进行泡发,然后再销往宝塔区及延安各县多个火锅店,累计销售金额均在百万元以上。5月28日,犯罪嫌疑人胡某、晏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涉案相关物品被送检。6月4日,检测结果出具,送检物品均含有工业甲醛和火碱。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记者了解到,自今年3月起,陕西公安机关开展了打击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的“利剑行动”,将持续到明年3月。执法中警方重点打击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等违禁品、在贮存运输环节使用双氧水等违禁物质进行保鲜、在水产养殖运输中使用孔雀石绿类致癌物质等行为。同时,继续开展对制售地沟油、病死猪肉、假牛羊肉、伪劣乳制品等犯罪的打击成果“回头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