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布今年首批食品监督抽检信息 酒类品质不达标问题明显

百检网 2021-11-15

    我区公布今年首批食品监督抽检信息

    酒类品质不达标问题明显保健食品存在以次充好现象

    本报乌鲁木齐5月31日讯记者赵军报道:5月25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对近期我区部分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监督抽检工作并将结果进行公布。

    此次监督抽检涉及粮食及其制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蔬菜及其制品、餐饮食品等16大类食品和减肥、改善睡眠、缓解体力疲劳、辅助改善记忆、通便、清咽等10类功能类别保健食品。抽检样品共计359批次,其中粮食及其制品12批次、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4批次、蛋及蛋制品8批次、蔬菜及其制品20批次、水果及其制品32批次、水产及水产制品40批次、调味品2批次、食糖2批次、焙烤食品15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豆类及其制品4批次、蜂产品1批次、罐头1批次、餐饮食品116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肉及肉制品67批次,不合格1批次;酒类6批次,不合格6批次;保健食品27批次,不合格2批次。

    记者了解到,此次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包括食品品质指标不达标问题明显,涉及产品主要是酒类产品,其酒精度、乙酸乙酯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说明部分企业生产加工过程中可能存在质量控制、出厂检验把关不严的情况;肉及肉制品中重金属超标问题较明显,表明产品原辅材料受到一定程度的污染,或是食品添加剂使用不符合标准;保健食品中主要功效成分含量不足,达不到应有的功效,存在以次充好现象,充其量为普通食品,而不能称之为保健食品。

    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长宏介绍,针对此次食品(含保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地、州、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查处,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防控食品(含保健食品安全风险。在这里特别提示消费者,如果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同品种不合格产品时,请及时拨打12331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张长宏表示,今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定期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原则上按月公布,专项工作、临时部署的监督抽检,相应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公布;必要时,针对高风险产品还要及时发布消费提示或风险警示。通过监督抽检信息的公布,有效保护消费者、震慑违法者、约束执法者,不断促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加强风险交流预警,不断提升公众食品安全认知水平。

百检能给您带来哪些改变?

1、检测行业全覆盖,满足不同的检测;

2、实验室全覆盖,就近分配本地化检测;

3、工程师一对一服务,让检测更精准;

4、免费初检,初检不收取检测费用;

5、自助下单 快递免费上门取样;

6、周期短,费用低,服务周到;

7、拥有CMA、CNAS、CAL等权威资质;

8、检测报告权威有效、中国通用;

客户案例展示

  • 上海朗波王服饰有限公司
  • 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天津市长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纽特丝纺织品有限公司
  • 无锡露米娅纺织有限公司
  • 东方电气风电(凉山)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