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莱芜5月7日讯(记者 亓秀宝7日,大众网记者从莱芜市
大众网记者获悉,此次含铝食品添加剂和亚硝酸盐违法行为监管实行许可告知。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规范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及餐饮服务环节禁用亚硝酸盐列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许可告知事项,在许可申请材料中增列款项,由申请人签字承诺,并单独声明,告知申请人严守禁令。
将含铝食品添加剂和亚硝酸盐列为必查内容。将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否采购、贮存、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作为日常监督检查的必查内容,并在检查记录中保存检查痕迹。
对违规行为进行依法严肃查处,一旦发现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的企业采购、贮存、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一律吊销其许可证;对发现的亚硝酸盐,以及来源不明、无标识、外观类似亚硝酸盐且不能证实是食盐、味精、白糖的,监督其就地销毁。
莱芜市食药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将国家调整的有关政策及时通知宣传到每一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张贴禁用亚硝酸盐警示标语,制作食盐、味精、白糖标识以示区分,使从业人员人人皆知,自觉禁用。对发生含铝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事件的,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组织开展事件责任调查,对未落实相关措施的,严肃追究相关监管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