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5月1日起,
昨日,威海市食药监局出台《威海市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人约谈办法》,自今年5月1日起,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因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查处,需督促其整改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且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产品经监督抽检或风险监测为不合格或结果异常,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群众投诉举报、被媒体曝光、协查案件较多或影响较大的由市各级食药监监管部门负责约谈该单位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员。如发生较大(Ⅲ级食品安全事故、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和违法违规行为,在威海本市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则由威海市食药监局负责约谈。若被约谈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责令其整改,并制作相关执法文书,明确整改的内容和期限。
对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约谈或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被约谈单位将被记入信用档案,并加大检查频次。事后查明因相同原因造成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作为从重处罚的裁量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