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南国都市报记者从省
根据《规范》要求,生猪在进厂(场过程中,质检人员不仅要向送猪人员索要产地检疫证明,而且要求观察每一头生猪身体状况,如果确认存在病害猪,必须立即展开无害化处理。另外,生猪在待宰期间,检验人员要进行“静、动、饮水”的观察,检查有无病猪漏检。
《规定》要求,今后各屠宰厂(场在展开生猪屠宰生产过程中,生猪在送宰前通过屠宰通道时,应按顺序赶送,不得脚踢、棒打。另外,目前我省部分大型屠宰场在生猪在宰杀前,已经展开了麻电致昏处理,今后这一措施将逐步扩大,争取每一个有条件的实施点都实施。《规范》还对宰杀过程中放血时长、浸烫等步骤都做了详细规定。
据介绍,为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落实好相关惠农政策,近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工作补充通知》。通知明确,屠宰环节的病害猪损失补贴每头800元,无害化处理补贴每头80元。 (南国都市报 记者张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