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余长青 文/图 20日下午,南平政和警方将去年查缴的14.25吨
政和警方相关人士介绍,2009年时,多个建瓯人参与了一个团伙,在建瓯一个茶厂附近自搭简易厂房,从建瓯的养猪户处收购病死猪,接着以低于市场价的猪肉价格,向肉贩销售。其中,一些肉贩在明知是病死猪肉的情况下,将这些肉运往外省,并加工成腊肉、香肠等食品,卖给南平地区及外省的烧烤摊、小餐馆。
该相关人士还说,这伙人销售的猪肉,不完全是病死猪,还有母猪肉和冰冻了好几年的猪肉。案件中,政和男子周某经营一家食品厂,主要生产冰棒和替人冷冻保管食品。2012年6月,周某以每吨每月100元和超过3个月每吨600元的价格,帮助周某全(另案已判刑存贮病死猪肉。
接群众举报后,政和警方迅速将这批病死猪肉查封。周某供称,周某全**次运猪肉来冰库时,他看到猪肉乱七八糟的,不像是可以吃的,但当时周某全告诉他,这些猪肉是用来做肥皂的。之后,周某全每月都会运猪肉来贮存。
据周某全供述,其送到周某冰库的,绝大部分是死猪肉,少部分是僵猪肉和下脚料,都没有经过动物检疫部门检疫。2013年9月27日,周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政和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政和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在明知他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情况下而帮助存贮、保管,案值达30余万元,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今年2月6日,政和县人民法院判处周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45万元,被扣押在案的病死猪肉14.25吨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