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妇在房山某农贸市场摆摊销售名为“
检方指控,2013年7月至2014年5月期间,高某在位于房山区周口店镇大韩继村农贸市场的一个摊位上,向来往的市民售卖名为“虫草十八鞭”等保健食品。2014年5月,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侦查人员在这家农贸市场进行检查时,将正在向他人销售上述保健食品的高某当抓获,并当场起获待售的“黄金伟哥”、“虫草十八鞭”等保健食品共计63盒。经北京微量化学研究所分析测试中心鉴定,这些涉案保健食品中均含有西药成分“西地那非”。后高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高某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应当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故依法提起公诉。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