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东在线网4月8日讯(记者 侯嘉伟近日,市食药
据了解,市食药监局力争在2015年上半年完成辖区内主城区、城乡结合部、乡镇驻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备案发证工作,9月底之前,完成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备案工作,对小作坊的规范化管理实现****覆盖。
备案管理办法中表示,小作坊应达到基本条件。包括在生产场所方面,生产场所应当真实合法,相对固定;场所面积与生产能力相适应;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安全距离,厕所等污染源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应具备带盖、防渗漏的垃圾和污物暂存设施。
在设施与设备方面,应当具有必要的生产设施或设备;生产设备、器具应无毒、无害、不易生锈,便于清洗和消毒;生产中涉及生、熟料的工具应分开使用;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在原辅材料方面,原辅料列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应使用获证产品;不得使用过期、变质、污秽不洁、回收、受污染的原辅材料;按GB2760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得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和添加非食用物质。
在从业人员方面,从业人员应取得健康证明,每年至少体检一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渗出性皮肤病等人,不得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业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不得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在加工场所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
在管理制度方面,应按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基本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在包装贮存运输方面,食品包装材料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对食品造成污染;贮存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质。
小作坊业主应取得合法经营主体资格,先行办理营业执照;提出告知性备案申请,并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安排至少两名审查人员到现场核查;对审查核实合格的小作坊,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