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戚云雷 实习生 王乃正 “
冯先生称,自己喜欢吃煎饼,这两箱临沂大煎饼是前段时间朋友送的,吃了一箱后没有问题,另一箱便放在了储藏室。前天晚上,冯先生打开剩下的那箱煎饼,打算吃一包填填肚子,没想到吃后就开始拉肚子。
第二天早上,冯先生拆了3包剩下的煎饼,发现煎饼竟然都发霉长了毛。“我一直放在储藏室,煎饼还在保质期内,怎么会变质了呢?”随后,冯先生打电话给厂家反映问题,但厂家说不管,这让他有点生气。
从冯先生提供的图片显示,出现问题的煎饼为沂蒙特产“山东大煎饼”,冯先生打开的3包均发霉长了毛,有的长了白色的,有的长了绿色的。而包装箱上生产日期为“2015年1月22日”,保质期为“25℃以下3个月”,冯先生吃的时候距保质期限尚有近20天。
随后,记者联系了煎饼制造商临沂市沂蒙山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一位负责售后的孟姓工作人员解释,他们公司1月22日生产的煎饼虽然标明保质期为3个月,但并不是**的。煎饼在保质期内就变质,可能跟前段时间有几天气温偏高有关,而且消费者的储藏方式对煎饼保质期也有影响。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因煎饼变质导致消费者出现健康问题,他们会进行相应的赔偿。
山东新亮律师事务所王新亮律师表示,食品在未过保质期的情况下变质,厂家违反了《产品质量法》《
律师提醒消费者,事关食品安全的问题,应尽早取证,以防时间长了证据灭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