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4月1日电 据
台中市卫生局3月31日晚间表示,傍晚接获彰化县卫生局通报,源自彰化的非食品级碳酸镁销往中市41家业者,晚间立即出动稽查员,兵分多路稽查。
截至晚间8时许,共完成稽查大里区、乌日区、大雅区及丰原区等包括超商、餐饮等下游9家业者。
卫生局统计稽查结果指出,在太平区的“茗顺商行”查到“六号大红”、“七号桃红”等违规产品库存660包,每包重量3公克,已责令业者下架,并退回上游厂商,其余8家现场均未查获违规产品。
卫生局4月1日将持续稽查,初步估计应可完成41家下游厂商的稽查作业。
台中市卫生局呼吁食品业者,若使用“进兴行制粉厂”、“进兴制粉厂有限公司”及“澄清行制粉厂”等3家去年11月前制造的不法调味粉,应立即停止制造、加工、贩卖及办理回收,并主动通报所在地卫生局,违反业者将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