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酒泉市
一是专项整治查线索。认真分析全市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抓住风险隐患较大的“四小”食品(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摊贩、小作坊、保健食品、中药材中药饮片、食品流通环节仓储环境、医疗器械、药品生产安全等环节,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形成了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过街老鼠、长期喊打”的监管常态。2014年度,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万多人次,检查食品药品企业35000多家次,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立案查处违法案件708件,罚没款301.3万元。在“四小”食品专项整治中,我们根据群众举报提供的线索,联合公安机关查处了一处长期无证加工豆腐的黑作坊,该作坊长期容留9户加工户在未取得任何证照的情况下,加工销售豆腐。我们和公安部门执法人员协同作战,**时间查封了该非法加工窝点,并对涉案人员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同时,我们以此案查处为契机,积*引导酒泉市城区各豆腐加工小作坊入驻基础设施完备的食品加工厂,实行“统一许可、统一管理、统一进货、统一标准、统一配送、统一服务”的“六统一”生产经营模式,有效规范了城区豆腐加工销售行为。
二是网络舆情找线索。确定专人对网络舆情进行监测,及时受理、查处群众举报的违法案件。3月份,通过网络监测发现,有网民发帖举报,称位于肃州区南苑新村的出租户家中私自加工毛肚,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对该食品加工小作坊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作坊加工环境*差,涉嫌用工业用氢氧化钠浸泡白毛肚、黑毛肚和鱿鱼。我们立即将案情通报肃州区公安局,并会同区公安局对该案进行了调查取证和检验检测,现场查封冻鸡、虾、鸡爪、鱿鱼、毛肚等冷冻食品6000公斤,货值约10万元,在**时间固定了该作坊涉嫌加工有毒有害食品的证据。2015年2月,肃州区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依法判处柴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并处罚金3万元。
三是投诉举报挖线索。加强应急监测和预警体系建设,建立12331投诉举报平台24小时值班制度,局领导按月轮流带班,各科室负责人轮流24小时值班,及时受理投诉举报案件。全市共受理投诉举报728件,全部在**时间进行了调查处理。2014年3月,敦煌市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张某等人在出租房内违法生产“毒豆芽”案件。经查明,张某父子从网上购买 “豆芽生长液”、“黄素SHS”等有毒有害添加剂,用于生产加工黄豆芽,并在敦煌市七里镇一市场销售。经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所鉴定,当事人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物质生产豆芽,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敦煌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张某父亲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