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对
每半年,该院召集公安、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行政执法部门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由各行政执法部门通报各自查处危害食品安全案件的情况以及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情况,以便及时掌握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的线索及各部门工作动态,查找堵塞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监管的漏洞,形成监管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合力。
同时,该院建立刑事案件线索移送制度,在食品安监部门依法查处危害食品安全案件过程中,发现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同时抄送检察机关备案,不得以罚代刑,预防和杜绝因不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而被追究法律责任情况的发生。同时,公安机关在接受案件线索移送后,应及时审查,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依法立案,并通知移送部门和检察机关;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依法不予立案,并说明不立案理由,书面通知移送部门和检察机关。
在查办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时,该院注重加强对食品市场的监管,以检察建议的形式,规范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促进食品行业公开透明、廉洁运作。去年,该院针对执法机关未及时移送刑事案件线索导致大量未经检测的私宰猪肉和病害猪肉流入市场一事,及时向区工信委发出检察建议,要求重视执法人员的廉政教育,与公安机关形成案件移送机制和联合办案联动机制,防止对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得到了区工信委的采纳。
2014年,青山湖区检察院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危害食品安全类刑事案件4件4人,切实维护群众的舌尖安全。(刘燕 王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