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郑靓/文 毛朝青/图 “20斤装的
买100元青枣15元花在包装上
“塞七塞八,每次批发回来一称,外包装都要刨去好几斤。”华屏路上的一家水果店老板林先生告诉记者,他去果批市场批发水果,不少品类水果的包装箱内都藏有报纸等能够增加重量的“附带品”,“
林老板说,这些“买外包装”的钱,只好用提高水果售价的方式来回本了,“虽然很无奈,但是我也没办法,*后相当于还是让消费者买单”。
昨天下午,记者走访了海峡果品批发市场,以消费者的身份随机在三个摊位上购买了水果——柠檬、青枣、芒果。除了柠檬不用称重,每箱均是60颗的规格,售价120元外,另两种水果都是整箱称重后出售,没有去毛重。
记者在275号摊位购买了一箱33斤青枣,每斤3元,另外支付1元“行费”(管理费,共100元。记者现场拆箱,发现青枣分四层铺放,每层夹了半厘米左右厚的干报纸,而且在箱底还铺了一叠厚厚的湿报纸。
记者称包装箱和湿报纸的重量,共4.6斤,若加上干报纸,乘以青枣单价,大约是15元。而记者买的另一箱20斤的芒果,包装也占了近4斤。
记者询问可否扣除包装计重,摊主毫不避讳地说,这里都是成箱批发,不零售,所以纸箱也是按青枣价一起卖,“这就是我们的行规”。
批零差价没有看到那么大
海峡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工商所的工作人员说,之前已有不少消费者登门反映过包装加重的“潜规则”。
“很多市民冲着低价,特意开车到批发市场购买,可拆了包装后发现,并没有比零售价便宜那么多。”该工作人员说,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农产品的包装,而批发市场量大,为了方便,基本都以整箱出售,批发商口中的“行规”就渐渐形成了。
对此,福州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王征全律师认为,水果批发商算上包装等,压低单价,以所谓的“批发价”出售,有利于市场竞争,而真正的商品——水果不是足斤足两,摊主有欺骗消费者的嫌疑,或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