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近日,自治区
在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抽检中,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的监督抽检范围涵盖粮食加工品、酒类、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糖果制品、饼干、食糖、茶叶、糕点等食品,28家企业被抽检出不合格食品。其中,柳江县拉堡金星调味食品厂生产的三花酒(生产日期/批次:20140002、三江侗族自治县鼓楼酒厂生产的重阳酒(生产日期/批次:20140408、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御龙酒厂生产的好日子酒(生产日期/批次:20150102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柳江县香福园腊味食品厂生产的猪肉大豆蛋白肠(生产日期/批次:20141230不合格项目为苋菜红(食品添加剂;柳城县建子食品厂生产的酱香腊巴(生产日期/批次:2015年1月1日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
在对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督抽检中,鱼峰区兰冬糖酒经营部销售的女儿红淡雅壹号白酒(生产日期:2013年1月22日、旺宝郎浓香型白酒(生产日期:2013年3月26日被检出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超出限量值;柳邕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干蔬行A区5-9号销售的香菇(购进日期:2015年1月6日被检出二氧化硫超出限量值。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有关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接到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已按照相关规定对上述食品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食品流通环节方面,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销售不合格食品的经营者立即下架停止销售相关产品,待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