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1月19日讯(记者 董梦婕 近日,菏泽
2014年12月初,菏泽市某公司向菏泽检验检疫局报检一批出口日本被退回的干香菇,收货人为原发货人菏泽某公司。该批货物数量为165箱,重量2678千克,货值50882美元。检验检疫工作人员依法对该批货物进行现场检验检疫,结果发现该批货物共5个规格,部分货物有虫蚀现象。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决定加大抽样量,部分发现有活虫,全部开箱检查后发现62箱货物计1112千克有虫。
为此,菏泽检验检疫局向该公司出具了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在检验检疫局的监督下对有虫货物杀虫处理后焚烧销毁。日前,该公司在菏泽检验检疫局人员的监督下对62箱、1112千克有虫干香菇进行焚烧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