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泰一对夫妇因使用工业用松香,将猪头、
据了解,自2008年3月份以来,新泰市泉沟镇某村村民陈某与妻子张某,在家中使用工业上所用的松香,将猪头、猪蹄脱毛后加工成熟食对外销售,销售额约5000元,后经他人举报,2013年10月18日,两人被抓获归案。归案之后,陈某如实供述了自己购买工业上所用的松香后,与妻子一起给猪头和猪蹄脱毛并获利的事实,同时,张某也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终,陈某和张某因在生产和销售的猪头、猪蹄中掺入有毒、有害的工业用松香,其行为都已构成生产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处罚金一万两千元;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处罚金一万两千元,并被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王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