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上午,哈市
据悉,哈市红肠生产企业如生产能力、工艺技术、产品投料等达到《哈尔滨红肠管理规范》,可向哈市食药监局提交申请,食药监部门对企业生产的红肠进行登记管理和检验。符合规范要求的企业,可在产品标识上标注“哈尔滨红肠”字样,并在哈市政府网站公布。
为保护哈尔滨红肠地域品牌,规范哈尔滨红肠的生产销售行为,哈市食药监局将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日常巡查、定期监督抽检,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获证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定期监督检验,结合不同节令开展监督抽查,对不合格企业依法调查处理,将不合格企业列入
作为哈尔滨特产,“哈尔滨红肠”凭借近百年历史和独特风味享誉全国。据了解,目前哈尔滨市有红肠生产企业87家,以前,各企业以往均按照商务部出台的《SBT10279熏制香肠标准》生产,该标准对香肠的标准要求相对较低。2013年底,哈市出台了《哈尔滨红肠质量规范》,规定传统红肠一律不准添加防腐剂、复合食品添加剂,并对红肠工艺技术、蛋白质、淀粉、水分等质量指标制定了统一标准。为改变“哈尔滨红肠”生产和质量状况“鱼龙混杂”,哈市食药监局对红肠企业实施动态监管,为市民和中外游客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