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卫生新闻网讯 11月18日,泰安市食安办与市公安局联合召开了全市打击
据了解,此次“百日行动”自2014年11月15日起至2015年2月底,分线索排查、集中打击、总结提升三阶段分步实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重点打击肉制品、豆制品、调味品、酒类、火锅食品、蜂产品、水产品、桶装饮用水、保健品九大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经营等全链条,加强突击检查和随机抽查,依法查处和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生产经营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并本着依法、及时、从严、从重的原则,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假冒伪劣食品以及虚假标注等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