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茜13日,黄埔区环保局官网发出《关于划定
黄埔区此次划定的禁养区范围为黄埔全行政区域。同时,此次划分禁养区与原萝岗禽畜禁养区衔接,原萝岗区生猪禁养区与禽畜禁养区范围也一致。即区划调整后的新黄埔所有街道辖区范围均为禁养区。根据征求意见稿,这些仍在禁养区内的禽畜养殖户,将由有关部门根据省市环保和生猪养殖管理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在禁养区从事畜禽养殖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其关闭养殖场所,拆除相关设施。而养殖生猪的,责令其限期关闭或搬迁,并拆除相关设施;逾期不拆除的,依法组织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