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日报讯 (记者/杨光明 通讯员/张洁芳 鹤山籍
经法院审理查明,吕某多年来以家庭作坊模式从事豆芽生产、销售生意。为了使豆芽卖相更好,从2012年初起,吕某在生产豆芽过程中违法添加无根水(素、AB粉,并将生产的豆芽在市面以每公斤约2元的价格进行销售,每天销售约200公斤。今年3月,吕某经营的销售档口在鹤山市公安局等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中被查处,现场查获了黄豆芽和绿豆芽一批。后吕某在其生产作坊被抓获,现场正在培植的黄豆芽、绿豆芽、豆芽无根水(素1456支、AB粉12小包、赤霉酸7小包也一并当场查获。经检验,查获的黄豆芽、无根水(素、AB粉中均检出国家禁止作为食品加工助剂使用的6-苄基腺嘌呤,无根水(素中还检出国家禁止作为食品加工助剂使用的4-氯苯氧乙酸钠。
鹤山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吕某在生产豆芽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并予以销售,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综合具体案情及吕某的认罪态度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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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毒豆芽易致癌
豆芽的生长周期是一周,传统方法发制的豆芽长度一般不超过15厘米。而使用无根剂后,豆芽的产量可增加30%,长度可达到15到20厘米。豆芽无根素长期食用容易致癌或导致人体畸形,国家卫生部、国家质检总局均明令禁止其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因此,消费者在购买豆芽时如发现豆芽个体大、无须根等特点,应警惕可能系“毒豆芽”,并积*向有关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