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0月30日讯(记者 路伟 通讯员 赵杰 张地 泰安市
根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查处酒类产品中添加药物成分违法行为的通知》要求,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为严厉打击酒类产品中违规添加药物成分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针对流通环节开展了酒类产品中添加药物成分专项检查
市稽查支队流通环节生产销售的酒类产品进行全面检查,主要查看经营者是否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查看超市内是否销售宣称具有壮阳、性保健功效,或产品名称中明示或暗示具有此类功能的酒类产品,如“帝王酒”、“宫廷酒”、“鹿鞭酒”、“春酒”等。同时,工作人员向经营者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依照法定程序对珍品亚太石榴酒、蛹虫草酒进行了执法抽检。检查抽检结果将统一向市民公布,不合格的产品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