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信息监察专员 李浩然 王敏 陈建 近日,湖北省利川市向未成年人实施
利川市较大型酒类流通经营户数千家,除了专业酒类销售店外,酒吧、饭店、便利店等场所也销售酒。而且未成年人多数在酒吧、饭店等场所消费。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严禁经营者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利川市食药监局即日起对全市境内从事酒类经营的单位发放悬挂“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的标牌,标牌实行统一标识。
据该局酒类流通管理局局长马晓军介绍,商务部颁布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酒类经营者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商品,并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予以明示。利川市对酒类经营户挂牌明示后,将促使其自觉遵守并配合酒管部门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氛围。而酒管部门对违规者将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