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书面通知。 图片由刘金湘提供女报记者 薛冬
“用法律武器让
昨日,参与本次公益行动的济南律师刘金湘向女报记者发来信息:10月16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我们希望促使生产者、销售者严格依法保障广大
槐荫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案件
8月14日,云南律师许思龙在其微博上称,转基因食品包装上的转基因标识字体*小,普通消费者根本无法识别和选择。涉嫌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他建议将转基因信息标注在标签中上位置,字体不小于商品名称的一半。为此他将对未醒目标识转基因食品的企业提起诉讼。随后在全国范围内,共有71位律师表示支持和响应。该公益法律行动,也得到了济南刘卫国和刘金湘两位律师的响应。
“我们将在济南本地有针对性地选择一些企业提出诉讼,促使它们做出一些改变。”刘卫国说。9月7日,刘金湘以原告的身份,将诉讼材料提交到了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10月16日,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件。
“根据不完全统,本次转基因法律行动诉讼案,10件已立案,2件已确定开庭时间,分别是10月30日上午和11月27日上午。”昨日,该公益法律行动发起人许思龙告诉女报记者。
“胜诉率不高,但价值很大”
在本次诉讼中,刘金湘是作为原告,将济南本地的一家经销商、位于上海的一家食品营销有限公司和某粮油生产企业告上法庭。诉讼请求包括:判令**被告对原告所购问题食用油作退货处理,退还原告货款人民币20元,给予加倍赔偿人民币500元;判令第二被告和第三被告对原告第二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对于本次公益诉讼,刘金湘在接受采访时强调,事实的矛头并非是指向转基因产品。“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问题,至今没有定论。我们主要针对的是转基因产品标识不显着的问题,诉求只是要求把标识做醒目点,便于消费者识别和选择。”
她说,作为一名普通的消费者,自己只关注商家的市场行为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进行转基因公益法律行动的目的,在于促使生产者、销售者严格依法保障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促使他们把转基因食品的标识搞大点,让消费者好自主选择。虽然公益法律行动的胜诉率不高,但它有很高的价值。”昨日,许思龙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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