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新北市政府先前认定富味乡油品,添加棉籽油系有掺伪假冒情事,依据2011年与2012年财务所载之所得净利及所得净利六分之五估算所得利益,决议裁罚富味乡4.6亿元。
而富味乡今日也对此发表三点声明。**,公司以精炼棉籽油取代大豆油所生产的24项调和芝麻香油,已于今年6月6日收到彰化地检署不起诉处分,并且认定并未构成诈欺、虚伪标示商品品质,也无搀伪假冒之嫌,强调新北市政府行政处分所载并非属实,所为裁罚、容有未洽。
第二,先前公司所使用的精炼棉籽油符合相关标准,是安全、合法的食用油品,但为顾及民众感受,富味乡已不再销售含有棉籽油的产品。
第三,新北市政府所发出的4.6亿处分书,迳行认定前述产品有掺伪假冒情事,与彰化地检署的认定并不符,且自行推定获利金额做成处分,公司后续将委请律师提起行政救济程序,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