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夫妻为前来道贺的宾客准备婚宴,原本是想与大家共同分享喜悦,可如果宾客在吃完婚宴后出现呕吐、腹泻等
事发 78人婚宴后中招
去年8月,窦先生和刘女士选中了即墨某酒店举办婚宴。当天中午包括窦先生与刘女士在内,共有三对新人在酒店办酒席,赴宴的总人数也超过了300人。结果婚宴过后,有78人出现了腹痛、腹泻、呕吐、发热等症状,其中以急性肠胃炎症状为主。之后窦先生和刘女士将自家出现异常的亲朋送到医院检查,两人共垫付了2900余元的医疗费。
经医院检查,宾客的症状符合食物中毒。之后窦先生与刘女士联系了即墨当地的疾控部门,经调查显示,这是一起原因不明的食物中毒事件。在酒店吃饭后就出现了食物中毒,窦先生和刘女士认为这全都是酒店的责任,因此要求酒店返还之前支付的3.3万余元的餐费,同时赔偿两人的2900余元的医疗费,并承担3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但是酒店方称,窦先生和刘女士的说法缺乏证据支持,同时也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宾客食物中毒与酒店用餐存在因果关系。另外,酒店方称,窦先生和刘女士并没有支付3.3万元的餐费,因此拒绝返还及赔偿。
庭审 怀疑食物存储不当
案件审理期间,窦先生与刘女士向法院出具了事发当天的餐单及婚宴录像,以此证明已经支付餐费及事发当时的情况,同时两人还申请多名证人出庭,证明消费及结账情况。不过酒店认为,证人与两人有亲属关系,因而不予认可。
酒店认为,经疾控部门调查,这起事件为“不明原因的中毒事件”。根据调查报告显示,疾控部门接到报告时,距婚宴举办已经是五天以后,物证已经不存在,也未能采集到宾客的呕吐物、粪便、血液等样本。当天有300多人参加婚宴,窦先生和刘女士提供的病历、药费单据只有几个人,而且也不能证明这些患者即是参加窦先生与刘女士婚礼的宾客。同时婚宴举办时正值盛夏季节,也不能排除宾客将剩菜打包回家后储存不当造成食物中毒。
判决 婚宴特殊应付精神赔偿
据调查报告显示,当天参加婚宴的共有300多名宾客,当天下午4时宾客陆续开始出现不适症状。虽然报告显示这次事件为不明原因的食物中毒,但法院认为,虽然中毒原因不明确,但并没有排除是婚宴就餐所导致的,因此酒店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宾客出现不适后被送到医院,窦先生和刘女士垫付了部分医疗费,同时也向法庭出示了相关医疗单据原件,因此新人要求酒店承担医疗费,法院也予以支持。对于3.3万元的餐费,酒店方称窦先生和刘女士并没有支付,但据调查,酒店负责人称酒店没有签单、赊账的惯例,而且经理与两位新人也并不相识,同时根据证人证言以及新人提交的餐单,可以认定两人已经支付了餐费,由于酒店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两人要求酒店返还餐费,法院予以支持。
另外,法院认为,婚礼是人生中的一个重要仪式,具有特殊的意义,而婚宴是婚礼重要的典礼内容。婚宴不同于一般的宴会,宾客在参加宴会之后出现食物中毒,这也对窦先生和刘女士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因此法院认为,酒店应当支付部分精神抚慰金。
经法院一审、二审判决,酒店需返还3.3万余元的餐饮费,赔偿新人医疗费2900余元,同时赔偿两人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