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套方案均分为三档阶梯水价
公告介绍,依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为提高居民节水意识,引导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结合杭州市区实际,以户为单位,以年度为计量周期,设计两套阶梯水价方案。
方案一:**阶梯户年用水量为0-192(含立方米,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1.85元;第二阶梯户年用水量为192-288(含立方米,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2.78元;第三阶梯户年用水量为288立方米以上,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5.55元。
根据杭州市区2013年“一户一表、抄表到户”居民家庭用水情况分析,89.23%的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在**阶梯范围内;7.91%的居民家庭在第二阶梯范围内;2.86%的居民家庭在第三阶梯范围内。
方案二:**阶梯户年用水量为0-216(含立方米,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1.90元;第二阶梯户年用水量为216-300(含立方米,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2.85元;第三阶梯户年用水量为300立方米以上,供水价格为每立方米5.70元。
2013年,杭州市区92.57%的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在**阶梯范围内;4.92%的居民家庭在第二阶梯范围内;2.51%的居民家庭在第三阶梯范围内。
调整后用水价*低2.85元/立方米
按照相关规定,此次阶梯水价实施范围为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滨江已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水表为单位。对超过4人的家庭用水户,每增加1人,相应增加月用水量4立方米。
未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二次供水”居民住宅小区用户、居民合表用户,用水执行合表价格每立方米2.95元。“城中村”用于出租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可向市水务集团申请不执行阶梯式水价,执行合表价格每立方米2.95元。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用水价格按每立方米3.20元执行。
此外,对市区持有效期内《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的城镇、农村低保及困难家庭,实行补贴政策。
为有利于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优化环境,根据杭州市区污水处理成本情况、各方面承受能力等因素,本次居民生活污水处理收费标准调整到每立方米1.00元。
目前杭州尚未实施阶梯式水价,统一为1.85元/立方米,其中供水价格为1.35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为0.5元/立方米。这个价格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排名中倒数第二,仅高于拉萨。实施阶梯水价后,杭州市区居民用水起步价格为2.85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