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
一是全面拉网排查。对辖区内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单位开展集中摸底清查并登记造册,进一步建立健全主体档案,全面掌握生产主体基本情况。重点排查:已经获证的企业是否存在超过许可范围和有效期生产,是否存在采购无许可资质饲料原料的情况;未取得许可企业是否已经停止生产,是否存在无证生产的情况;许可资质被注销或吊销的企业是否存在违法复产的情况。
二是注重宣传培训。继续加大对新修订《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的贯彻实施力度,进一步强化饲料生产企业和经营企业对采购原料和经营产品的查验义务,坚决杜绝未取得许可资质的原料入厂和经营无许可资质饲料产品的行为发生。
三是加强查处整治。对全市范围内的饲料生产企业开展巡查工作,确保每月至少一次以上的巡查。建立健全以许可准入为核心的事前监管、以实施《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为核心的事中监管、以“全覆盖”监测和违法案件查处为核心的事后监管三者有机联系的全程监管体系。
四是做好服务指导。着力加大饲料工作能力的建设,做好在建企业的现场指导、到期换证的及早提示等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努力确保全市饲料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