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的《人民日报》第18版刊载了《
国家认监委有关负责人重申,我国认证认可活动必须依法依规进行。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是认证认可从业机构必须遵循的重要法律依据。提醒申请认证的单位要注意选择具有合法资格的认证机构,不要轻信那些“认证咨询机构”的不实的或夸大的宣传。这些合法的认证机构名单及其联系方式在国家认监委网站(
国家认监委有关负责人强调,认证咨询不是认证的“必经环节”,认证咨询只是帮助企业申请认证的产品、服务和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进行的技术指导。建立符合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的质量管理体系并取得认证,需要申请认证的企业自己经过一番改造和努力。一些“认证咨询机构”打着“保证100%通过”“保证多少天内通过认证”都是虚假承诺和忽悠别人上当的噱头。真心希望通过认证建立信用的企业切勿上当!
国家认监委高度重视认证市场监管,建立了“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认可约束、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五位一体的认证认可监管体系,连续多年开展了一系列专项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活动,严厉打击了违法违规认证活动,但是任重道远,认证市场还没有完全达到“传递信任、服务发展”的理念和社会各界期望的目标。为此,国家认监委将进一步组织和动员各地认证监管部门深化认证监管改革,针对认证市场监管的薄弱环节和监管死角,有效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态势,对违法违规机构及人员实行“黑名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
国家认监委真诚欢迎更多的媒体及社会各界对认证认可活动进行社会监督。如发现涉嫌违法违规的认证活动,可通过拨打12365“质检热线”电话向当地质检部门举报,也可以登录国家认监委网站申投诉栏目或拨打010-82260841(传真进行举报。
国家认监委办公室
201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