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花,上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天上午通报,该局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翠花”牌翠花酸菜等3种食品不合格(名单见下表,目前已对不合格食品采取停止销售措施,全市不合格酸菜已下架。其中,物美西三旗店销售的“翠花”牌翠花酸菜被检出亚硫酸盐超标一倍有余。
食品专家孙女士告诉记者,亚硫酸盐在食品中能起到护色的作用,此外还可用作食品防腐与漂白。这样的酸菜看上去卖相好,也会吸引消费者购买。不过,人体长期、大量摄入过量的亚硫酸盐,将会出现头痛、恶心、晕眩以及气喘等不良的反应。
尤其是患哮喘的病人对亚硫酸盐有特强的反应,因为哮喘者的肺部已经失去了代谢亚硫酸盐的功能。
记者上午走访了位于通州果园的物美超市,这里已经没有“翠花”牌的酸菜在售。该区域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之前确实卖过,后来暂时不卖了,听说是检查不合格。
该食品的生产商黑龙江翠花蔬菜集团腌渍有限责任公司曾在2011年参加北京市商务委组织的各地名品大集。据该公司官网显示,其获得了黑龙江省着名商标,商品更是远销海外。
截至记者发稿前,该公司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全市下架食品名单
样品名称 商标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 生产单位 不合格项目(标准值/实测值
翠花牌翠花酸菜 300 g/袋 2013.12.22 黑龙江翠花蔬菜集团腌渍有限责任公司 亚硫酸盐(以SO2计(≤0.1/0.23 g/kg
梅干菜鲜香逢 130 g/袋 2013.11.05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鲜香逢干菜食品厂 铅(≤1/1.5mg/kg
糖姜片舒馨悦 90克/袋 2013.11.02 分装商:沈阳市舒馨悦食品厂 二氧化硫(≤0.35/0.767g/kg
北京市食药监局提醒:凡已购买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