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11月24日电(记者廖君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武汉市涉及经营卤制品、豆制品等八类行业的食品经营者有5400余户,其中310家集贸市场内涉及以上行业的经营户约2700余户。
此次规范对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原料采购储存、个人及卫生环境要求、质量要求和市场开办方等几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要求。
规定要求,对新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经营者,涉及卤制品、豆制品等八类行业的,在实地勘察过程中必须要求经营环境达到规范条件,否则不予发证。对已发证但达不到硬件条件规范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停止经营。凡是违反了管理规范有关规定的,监管部门都有权进行立案查处。对集贸市场环境脏乱差的现象,市场业主不能坐等政府投资改造,而应该积*想办法改善经营环境,否则也要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