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0月9日消息(连云港台记者江树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江苏省高院今天向社会发布了危害
江苏康润食品配料有限公司特大跨省产销地沟油案在今天上午9点30分在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被告人王成奎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而被告人李树圣、何丙学、刘伟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3年、11年,王传果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了10年,这些人并处罚金500万元到80万元不等。而王佃生、蔡学飞等11人分别被判处了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
从今天上午的宣判结果来看,被告人王成奎被判处了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个判决结果还是非常重的,这个判决是根据今年5月4号实施的两高院关于食品安全案件的*新司法解释,根据这个新的司法解释如果生产销售地沟油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可以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到死刑。在现场被告人王成奎当庭表示要上诉。另外十几位被告人,少数几人当庭表示要上诉,大多数人则表示要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