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当前我国食品中
本报讯 魏晓虎 近日,从食品中塑化剂风险评估研讨会上获悉,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收集分析了国际上部分国家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类污染水平资料,并对我国一些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的污染水平进行了详细调查。证实了我国食品中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和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这两种塑化剂的平均含量,与国外文献报道的食物中的含量水平基本一致。而在某些食品如植物油、淡水鱼和禽肉中的含量则低于美国和加拿大报道的含量。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利用现有食品中的数据进行了初步评估,反映出我国全人群DEHP和DBP的膳食摄入量,分别仅占相应的每日耐受摄入量(TDI的4.73%和15.29%,表明了当前我国食品中塑化剂的健康风险较低。
为了控制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膳食摄入对人体健康的损害,国际组织制定了部分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每日耐受摄入量(TDI,意义在于明确了终生每日摄入低于该值的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不会对人体造成任何不可接受的健康损害。在制定TDI时,充分考虑了各种不确定性,设定了100倍甚至更高的安全系数,也就是说TDI与实际造成健康损害的剂量之间还存在着至少100倍的安全距离。因此摄入量超过TDI并不意味着必然会造成健康损害,但却提示健康风险增加,并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降低这种风险。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依据国内外资料,得出我国成年居民只要DEHP的平均每天摄入量不超过3.0 毫克、DBP不超过0.6毫克,便不会造成健康危害。
由于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污染的广泛性和潜在的内分泌干扰作用,一旦发现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污染后,应对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来源进行系统分析,有针对性地采取控制措施,尽可能降低对食品的污染。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表示,未来将继续系统收集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污染水平,基于全面的风险评估结果来确定是否需要制定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限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