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日讯(记者张欣瑜5月12日,
邢先生发现,该产品包装上没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也没有产品的标准代号和生产许可证编号。而《
日前,消费者刑先生将北京华联超市诉至北京通州法院,要求法院判令被告退回原告购物款878元,十倍赔偿原告878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北京通州法院受理了该案并表示,此案属于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件。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明确提出,2007年7月1日起未获得安全认证的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货价的十倍赔偿。 (通讯员赵雯 孙海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