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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重庆5月14日电 (鄢银婵)记者14日在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获悉,重庆武隆县农民李大钊等4名男子为使30吨蕨菜“保鲜”,违规使用焦亚硫酸钠加
检察机关指控,2011年3月,武隆县农民李大钊到贵州省道真县,他了解到,将当地的蕨菜拉回重庆再卖到外地可以赚大钱,于是决定找当地人一起“合作”。李大钊找到当地村民勾兴华,让其帮忙在贵州收购蕨菜。此外,李大钊还给了勾兴华20包焦亚硫酸钠及4包柠檬酸,让他对这些蕨菜“加工”,以使蕨菜看上去新鲜一些,并答应以每斤1毛钱的价格给他“加工费”。
2011年5月底,勾兴华通知李大钊称自己已收购到10多吨蕨菜。李认为货物太少,不足以“赚大钱“,就又联系了以前认识的卢均红,让其马上联系当地村民陈岭,帮李又弄到14吨蕨菜,并以相同的方法,对这些蕨菜进行了“加工”。
2011年6月,这30吨用焦亚硫酸钠加柠檬酸兑水浸泡的蕨菜全部被运送到李大钊手里,就在他用租来的货车将这批30吨蕨菜运回重庆的路上,武隆县警方接到群众报警后将其截获。
警方委托相关部门对30吨蕨菜进行检验后,结论认为这些蕨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为1.5g/kg,远远超过标准要求的0.05g/kg。人如果食用这种蕨菜后,可能造成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