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4月17日讯(记者 赵松刚17日,在潍坊市工商部门对
17日,记者跟随潍城工商分局执法人员来到永安路的一家大型超市,重点对超市内的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进行检查。在食用油货架上,执法人员发现,食用油主要为龙大、胡姬花等品牌食用油,各项标准达标。在肉制品专区,执法人员详细查看进货证件,基本能够保证肉制品安全销售。
但是,在对老酸奶等乳制品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一些需要冷藏的乳制品和烤肠类食品,部分未按照要求存放在冷柜中,或者冷柜的温度明显不达标。记者看到,一部分410克得利斯火腿未摆在冷柜中,而是摆在旁边的柜台上。可是,该火腿外包装上明确标明:0℃-4℃冷藏,保质期为45天。
另外,一些放置在冷柜中的酸奶等乳制品,因为堆叠数量过多,导致上层温度明显不达标,经工商执法人员指正后,超市工作人员当场对酸奶进行重新置放。
在胜利街的一家大型超市内,也存在一些乳制品和肉制品没有按标准冷藏的问题。虽然大部分冷藏食品按规定存放在冷柜中,但是,一些台式小香肠、酸奶被放置在常温下对外销售。超市工作人员解释,这是因为这些食品正在搞活动,所以摆在了冷柜外面。执法人员现场指正后,超市工作人员立刻将未按贮藏标准贮藏的食品撤下,放置在冷柜中。
另外,在检查中还发现一些中小超市食品档案不全等问题,不按规定填写进货台账。这类问题,容易使超市出现"无来源"食品,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难以找到食品源头。
潍城工商分局食品办主任张文娟说,经过一个周的检查,辖区内超市食品安全监管明显好起来,一些食品安全漏洞得到纠正。针对发现的食品贮藏条件不达标问题,这样很可能使"外包装上标明的保质期缩水",超市应当重视起来,工商部门还会对此问题进行进一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