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11月18日电(记者徐海涛安徽省南陵县日前侦破了一个长期供应、生产、销售、使用"
2011年9月24日,南陵县警方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当晚该县许镇镇派出所联合县治安大队、战训大队在许镇镇龙潭村查获并端掉了一个生产销售劣质猪油的非法窝点。犯罪嫌疑人王某第二天投案自首,其妻徐某半个月后被抓获归案。
经查,自2006年以来,王某夫妻二人长期从芜湖市城南屠宰场等处非法购买废弃的"猪下水"(花油、肥泡肉、"草头肉"及附属在猪大肠壁的肥油等,在没有任何相关手续及卫生设备的情况下熬制成劣质低价猪油,并从"猪下水"中剔除出少量精肉和看上去较为干净的肥肉制成饺肉、肉片等进行低价贩卖。其间,王某还从附近一卤制品加工店购买废弃油进行简单过滤,一并低价销往一些饭店、食堂。据从今年起到王某处打工的村民朱某供述,王某的"油厂"2011年3月以来平均每天制售劣质猪油100余斤,半年来共销售约2万斤,其在帮助熬制猪油的过程中还发现有少量疑似病死肥猪肉。
对于从王某处购买并使用劣质猪油的行为,涉案的三家餐饮店主均供认不讳。据犯罪嫌疑人王某初步交代,其本人六年间共制售劣质低价猪油约8万斤,销售金额约50万元,从中获利约20万元。
目前,对本案其他涉案人员的审讯仍在进行中。南陵县检察院审查认为,王某、徐某的行为已涉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故依法作出批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