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肃省陇南市康县工商局经检分局迅速行动,充分发挥执法职能,加大源头治理力度。**从夏季
该局执法人员在对县城西街某啤酒批发商储物仓库进行检查时,查获其标注“青岛精品”、“青岛精品纯生”、“青岛冰醇啤酒”、“靓岛纯生啤酒”4种啤酒339件,案值1.1万余元。该批啤酒瓶身标签上以瓶体*大字符刻意突出“青岛”、“青岛精品”等字样,而在背标以让消费者不易觉察的*小字符表明产品制造商为河南麦加啤酒销售有限公司。7月15日,该局执法人员又在城区东街批发商杨某仓库查获标有“青岛品牌”和“青岛9°”,由河南江海啤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啤酒130件,案值4120元。
日前,康县工商局经检分局已责令两批发商停止销售上述产品,并对其分别作出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