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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华强调,要不断完善工作制度,认真开展屠宰环节“瘦肉精”抽检工作,切实履好职、尽好责。生产经营者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人,要与有关部门一起抓紧研究制定相应的监管办法,建立生猪收购贩运经纪人资格准入制度,督促屠宰企业落实“瘦肉精”自检、问题产品无害化处理等制度。
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大“瘦肉精”检测力度,实施“瘦肉精”监测与屠宰检疫同步;加大日常巡查和检查的力度,加强对养殖场(户)普法宣传教育,强化技术指导与服务。
陈晓华指出,养殖环节是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关键环节,只要养殖者都能自觉抵制“瘦肉精”,认真落实养殖档案记录制度,尽快建立企业“瘦肉精”自检制度,就能保障畜产品的质量安全。
陈晓华称,“瘦肉精”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从第二次例行监测结果来看,“瘦肉精”检测合格率是历史上*好水平,但是违法生产、销售和使用“瘦肉精”的行为仍未禁绝,当前形势还不容乐观,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紧迫感,深入推进“瘦肉精”监管工作。
——要克服麻痹思想,毫不松懈地推进“瘦肉精”专项整治,不折不扣地完成整治任务。
——要坚决打击源头,狠抓案件督查督办,对每一个不合格产品,都要追根溯源,坚决打掉生产“瘦肉精”的黑窝点,从源头上切断“瘦肉精”的供应链。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要严厉追究其刑事责任。
——要强化协调配合,积*探索“分兵把守、协调配合”的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要深入调查研究,明确职责任务,强化制度机制建设,逐步推进“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
——要积*争取编办、发改、财政等部门的支持,强化机构队伍和条件手段建设,增加工作经费,加快提高“瘦肉精”监管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