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虽然国家发改委已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对家乐福进行了处罚,位于上海的家乐福中国区总部也已发表声明向消费者致歉,但网民们仍然在追问:堂堂国际零售巨头,为何如此恶意坑人?有关政府部门的价格监管何时给力?
“国际性大型连锁超市居然这样无赖”
众多网民争相晒在家乐福“受骗记”,有一家网站甚至开通了“说说你在家乐福的上当经历”的论坛。
不少网民表示:家乐福进行价格欺诈的手法并不高明,但恰恰利用了消费者的心理———对国际知名品牌的信任。一个网民说:“这种行为很难察觉的吧,一般在超市买完东西谁还会去记得之前买的时候是什么价?尤其东西买得多的话。”
网民们互相“交流”受骗记之后,恍然大悟:绝非工作失误,而是故意坑人。网民“四大皆空”说:上海浦东一家家乐福“被我老婆一年抓到过四次,每次抓到退的时候都很麻利,从来不罗嗦,原来是有意欺诈!”江西南昌网民wuli3213感叹:“国际性大型连锁超市居然还干这样无赖的事情!”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赵皎黎说:“这些年来,我们接到过很多类似的消费者投诉,不单单是家乐福、沃尔玛,几乎涉及各家超市、大卖场。”她表示,消费者反映的问题,与此次国家发改委曝光的价格欺诈行为差不多,包括超市标签价格低、结算价格高,或者商品的实际价格与促销海报上的宣传不一样等。
“这些价格欺诈问题,应该是企业的诚信出了问题!”赵皎黎说。
“国外规范,为什么到中国就变质了”
家乐福价格欺诈事件发生后,不少网民质疑:“国外规范的公司,为什么到中国就变质了?”他们的答案是:罚得太轻。违法成本低,导致商家无视法律。
“在法国,不大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因为处罚非常严厉。”巴黎上诉法院律师孙寒光说,法国现在开放价格,自由定价(天然气等特殊商品除外,但出售的每件商品必须标明价格,否则就被会被视作欺诈。
“我有一位客户,他是一位小老板,经营一家小超市,因为一瓶依云矿泉水没有标价,被执法人员发现了,进而查出两百多瓶都没标价,结果遭到严罚。一瓶伊云矿泉水售价一欧元,结果被罚两万多欧元。损失惨重。”孙寒光说。
消费者权益保护专家、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冬曾在美国学习生活,他对记者说,我国法律对侵权责任的规定基本是“填补”性质的,而不是惩罚性质。即使家乐福自己承诺要赔偿5倍的损失,其实也是九牛一毛,起不到惩戒的作用。同时,我国的无理由退货原则还不够普及,推行起来也存在难度。
“消费者更期待政府部门监督保障”
如何防范超市的价格欺诈?赵皎黎表示,消费者要多长一个心眼,购物结算后要仔细核对收银条,及时发现问题。
但是,更多的网民呼吁:不能光靠消费者的维权意识,而要加强监管力度。赵皎黎也表示:“消费者要学会自我保护,但消费者更加期待政府部门的监督保障。近年来,消保委曾把投诉受理的相关情况向有关部门反映,但基本上都没有回音。”
吴冬说,我国法律已经规定有“公益诉讼”或“集团诉讼”的原则,但是在实践中的运用还不够,这也给不法商家以可乘之机。美国很多针对大公司的集团诉讼*终都是以和解结案的,实际上就是大公司主动向消费者“讨饶”。而对中国消费者,法律规定的赔偿数额就那么多,因此,这些公司颇有“有恃无恐”的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