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6日召开的福建省流通工作会议获悉,2011年福建省将在全省新建、改造300个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其中包括
省经贸委要求各基地严格按照无公害农产品要求生产,从源头上保证产品质量和卫生安全。
福建省经贸委表示,2011年将对协议到期的省级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进行调整,新增一批基地,扩大基地规模,提高市场保供能力。
截至2010年底,福建共有省级可调控的城市副食品生产基地201家,其中生猪基地98家、禽蛋基地31家、蔬菜基地72家,全年可调控量为生猪200万头、禽蛋3050万公斤、蔬菜60。6万吨。省级常年储备生猪2万头(折合猪肉1000吨,各市、各县按照城市人口人均7天的消费量建立和落实猪肉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