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从商务部获悉:自“
2009年,商务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开展“农超对接”,中央财政安排4亿元资金在17个省(区市开展试点,鼓励连锁超市与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农超对接开展以来,支持产地冷链设施及农产品品牌和认证建设项目205个,带动社会投资40亿元,试点企业直采农产品金额211亿元,培育农产品品牌598个。
据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负责人介绍,“农超对接”显著缩短了
例如,北京家乐福近50%的蔬菜来自“农超对接”,从农产品基地直接采购。据调查,连锁超市通过“农超对接”采购农产品,流通成本平均降低15%左右,流通成本的降低既可以让利于民,降低了零售价格;也让利于农,提高了收购价格。
其次,“农超对接”发展订单农业,双方签订长期购销协议,可有效保障农产品稳定供应,平衡产销关系,稳定农产品价格。目前,北京市物美超市通过农超对接,果蔬销售价格比农贸市场平均低20%,其中,大白菜、黄瓜、西红柿等品种蔬菜售价比农贸市场低40%左右。
“农超对接”还有助于提升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农超对接”,超市指导农民按照消费需求进行生产,提高了农产品质量,培育了农产品品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农民收入增加。山东家家悦超市已经建立了农产品基地37万亩,年采购农产品达64万吨,沃尔玛在全国18个省市建立57个基地,面积50万亩。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负责人说,目前,农超对接仍处于试点阶段,农产品通过农超对接销售的比重还比较低。随着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的提高、超市进场费和农产品增值税政策的规范和完善,农超对接的范围和效果将进一步扩大。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6.8亿元支持农产品现代流通综合试点,在8省市31个市县将继续推进“农超对接”等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常晓村2日说,在实施“农超对接”的过程中,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农超对接”仍处于试点阶段。还没有在全国推开,农产品通过“农超对接”销售的比重还比较低,需要扩大实施范围,扩大实施效果。
二是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低。农产品超市经营的基本需求是规模化,保证不断档脱销,但我国农业生产环节仍以“一家一户”的分散生产为主,组织化水平较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超对接”的开展。
三是超市的进场费还比较高。生鲜经营由于技术含量高、盈利水平低,许多超市还没有认识到生鲜经营将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农超对接”的意识还有待加强,按照工业品标准对待,收取高额的进场费等各种费用,影响了“农超对接”效果的发挥。
四是农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待完善。企业购进农产品可以抵扣13%的进项增值税的政策,但执行中存在困难。一方面,合作社往往无法开具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另一方面,存在地区分割。全国没有统一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各地自行制定的发票,无法实现跨区抵扣,增加了连锁企业的税收负担,影响开展农产品经营的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