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红网长沙2月9日讯(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周喜丰三鹿集团已经不存在了。
这是横亘在那些试图通过法律途径索赔的“结石宝宝”和他们的家长面前的一道栏杆。
有多少家长拒绝既定的赔偿方案,而选择民事诉讼,难以统计,但可以确定的是,自2008年下半年爆发“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以来,得以在法院立案的“幸运儿”寥寥无几。
正义与非正义,调解与诉讼,上访聚众与维稳压力,等等,各种因素的纠结,让“三聚氰胺”事件至今仍是未了之局。
开启诉讼之门
2009年11月27日,马雪亭(化名站在了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的代理席上。原告是他1岁半的儿子——一个含三聚氰胺三鹿奶粉的受害者。
自2008年3月5日出生之日起,马的儿子就开始食用“三鹿”牌婴幼儿配方奶粉,后被诊断为“左肾结石”。
马将三鹿集团和奶粉经销商北京顺义隆华购物中心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赔偿金和精神损害费等共5万余元。马没有想到的是,这会是“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爆发一年多来,法院开庭的**起民事索赔案。
在“三聚氰胺奶粉事件”爆发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受害者曾一度诉讼无门。2008年12月8日,63名受害者**次向河北省高院提起共同诉讼,两周后再次向石家庄中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之后,数百名奶粉受害者分别先后向*高法院、石家庄中院、青岛中院等提出共同诉讼,未获立案。
法院的答复多是“暂不受理”。这被律师和患儿家长视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一种推托之词,至于这个说法来源于何处,则无据可查。
各界舆论也不支持“暂不受理”。2009年3月2日,两会前夕,*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代表*高院开启了这扇门。
当日,沈在与网民交流时称,受到婴幼儿奶粉不同程度损害的30万婴幼儿95%以上都已经接受了企业的赔偿,另有少部分想通过诉讼获赔,“人民法院已经做好了这个方面的工作准备,随时会依法受理赔偿的诉讼案件”。
随后,河北省高院也表示受理。紧接着,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电话通知受理者的代理人,前往该院参加立案审查谈话。
3月4日,北京国纲华辰律所律师彭剑从北京赶到石家庄中院。该院立案庭副庭长、法官共3人与彭剑进行了谈话,表示诉讼材料已经收到,但法院不接受共同诉讼,各原告应分别诉讼,同时,还应提交原告的有关身份资料,立案时,需审查原件。
令彭剑意外的是,法官还问了一些患者的情况,表示可以向有关部门提交诉求文件。“实际上,部分谈话已经超出了与诉讼相关的内容。”彭剑说,法官充当了一个协调者的角色。
回京后,彭剑拿到了6个患儿及家长的户籍资料,提交给石家庄中院。法院告知,此类案件已指定石家庄新华区人民法院管辖。
3月23日下午,新华区人民法院致电彭剑,表示可以去办理立案交费手续了。3月25日下午,彭剑赶到新华区法院。因为6名原告诉讼标的较高,彭剑没带足交诉讼费的资金,*后,只好选了一个诉讼标的*低的,交了500余元诉讼费,“先立上一个再说”。
当天,法院就签发了案件受理通知书。
又关上了一扇门
2009年两会上,22名律师代表、委员中,就有近一半建议和提案针对“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引发的赔偿问题,他们希望借此推动重大安全食品事故的赔偿问题更制度化、法律化。更有法律精英希望能借此案激活中国的集团诉讼制度,他们坚信惟司法救济才能达到公正。
4月13日下午,律师彭剑信心饱满,又赴石家庄新华区办理山西患儿朱某诉三鹿案立案手续,却接到立案庭陈姓女法官口头告知,“法院已接*新通知,以后此类案件由原告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受理,新华区法院今后仅受理河北省内患儿起诉”。
彭剑与法院几经交涉,也未能同意立案。对于新的通知,彭问法院要书面的文件,没有,“法官也说得很明白,这个不能给任何的书面文件,他们也是遵照上级指示”。
这一“上级指示”让彭剑感到震惊。
当时,三鹿集团已进入破产程序。根据《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患儿向三鹿集团索赔,应由办理三鹿破产案的石家庄中院办理。外省的要回到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好的方面是可以节约诉讼成本,但不利的方面是,可能将三鹿集团破产案与患儿索赔案人为割裂,也为诉讼之路增加了变数。
这意味着诉讼索赔又关上了一扇门。
据卫生部公布的数据,“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涉及婴幼儿近30万人。没有接受既定赔偿方案(死亡病例20万元,重症病例3万元,普通症状2000元的有多少,至今没有公布具体数字。如果以*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沈德咏谈到的95%计算,则达1万多人。
彭剑说,他们能够接触到的,不满既定赔偿方案的约500人,拒绝在赔偿方案上签字的占80%,涉及到各个品牌的奶粉,另外20%是签了协议拿了钱,或者签了协议但没拿钱的。
几经争取,*后在北京的法院有4个原告获得立案。到目前为止,律师所知道的获得立案的原告也只有6个,其中,河北2人。
家长激愤,司法两难
2009年11月13日,一个消息在患儿家长群体中引发震动。当日深夜,北京大兴警察进入北京市民赵连海家中,将赵带走,并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其刑事拘留。
此前**,赵因另一患儿家长与警察发生冲突,陪这名家长到公安局上访。警方称,赵连海涉嫌寻衅滋事,早于2009年9月12日被立案侦查。
赵连海是一名患儿家长。2009年2月,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的小孩吃过多种奶粉致病,但他拒绝接受既定的赔偿方案,转而寻求民事诉讼。赵同时创办了“结石宝宝之家”网站,联络公布了数百名受害者及家属资料。
2010年2月2日上午,赵的律师彭剑从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拿到了一份起诉意见书的复印件。警方指控说,赵连海于2008年9月至2009年9月间,以维权为幌子,利用三聚氰胺污染“三鹿”奶粉事件,在互联网上恶意炒作,煽动纠集不明真相的群众,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北京市大兴区丰台区等地,采用围堵喊口号、非法聚会等方式,严重扰乱上述地区的社会秩序。赵还于2009年8月4日,利用安徽籍女青年李某在丰台区聚源宾馆被强奸一案,以报案为名恶意炒作,纠集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及多家境外媒体记者,到北京市公安局大门东侧非法聚集,严重扰乱该地区的社会秩序。
彭剑说,他于2月2日前往看守所会见了赵连海。赵本人对指控的事实部分予以认可,但性质不予认可,他认为自己不够成刑事犯罪,应属行政管理范围。
一个人认为自己遭遇了非正义,总会以某种方式去寻求冀望中的正义,甚至,不惜跨过法律的边界。“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会给你一个说法。”
不争的事实是,不满赔偿方案的患儿家长多次上访、聚集,已造成一定的维稳压力。但这些患儿家长表示,如果赔偿问题没有更好的办法解决,他们也找不到更好的办法去诉求。
牵一发而动全身,也让司法救济力量谨小甚微。
在寻求民事诉讼的过程中,这些患儿的家长和代理律师也体会到了不同的脸色。比较好的,法院会收下材料,要原告等待研究结果。绝大多数时,材料寄出,石沉大海。有的法院看到材料要么原封不动地退回,要么是收下材料转给行政机关、消协,转而做原告的工作,接受赔偿方案。
2009年4、5月份,河北新华区法院立案**起索赔案后,该法院的法官还专程跑到北京做原告的工作,甚至到律师所楼下找彭剑交谈,希望律师能配合法院做当事人的工作,接受赔偿方案。
“我们非常清楚,这些案子不是靠催、生气拍桌子就能解决的问题。”彭剑说,在与法院交涉当中,作为律师,他与法官还是相互尊重、非常客气的。
彭剑认为,民事索赔进展艰难,是因为触动了敏感点。这类案件的结案无非是3种方式:撤诉、调解或者判决,“还有一种非常无奈的非法定方式,就是无限期地拖下去”。一旦立案,这些案件要是调解不了,原告也不撤诉,什么样的判决结果都会引发广泛的关注。
按中国现有的司法实践和相关法律规定,原告方难以获得较高的赔款。但如果法院判低了,这个群体继续不满,又会将矛头指向法院;如果判高了,对已经接受既定赔偿方案的患者又将造成事实上的不公平。
所以,法院也是处于两难境地,“*后只能如此,无限期地拖延”。
还魂案,未了局
不得不承认,对于赔偿问题的一篮子解决方案,初衷良好,在国家主导下的处置,迅速、高效。
但这一群体性侵害事件的协商解决,同样存在硬伤。有专家分析认为,**,这一“国家行为”并非在正常的法律轨道上运行,家长被动接受。民事赔偿方案既没有经过一种中立、权威、公开的司法程序,也缺少公众参与,其内容和具体环节也未向受害人和公众披露和说明,赔偿标准的依据及合理性等问题说明不足,必然遭到正当与合法性的质疑。
其次,由于赔偿方案是针对所有受害人而制定的,标准仍过于单一、缺少灵活性,其公平与合理性存疑。
第三,国家和企业能否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形成更为有效的预防机制、对策和制度,则是更应引起重视的问题,否则,一次相对合理的处理并不能成为体制和制度合理性的证明,也不能保证潜在的危机不会爆发。然而,对于这个问题一直没有明确答案。
一年以来,三聚氰胺的鬼魅身影如幽灵一般,缠绕在人们心中。任何一点微风,都会闹出大动静。中国的奶粉,从没有如此脆弱。
今年2月份,多美滋奶粉“结石门”一度引发又一次舆论爆炸。但*终结果,该事件一直没有说法。
而2008年“三聚氰胺奶粉事件”中被封存的问题奶粉只是在库房堆积成山。一年之后,这些问题奶粉再度“出山”,使用了这些奶粉的问题乳制品重现市场牵动了这根敏感的神经。
而比“毒奶粉”重新流入市场更早的是,因事件被惩处的官员也悄然复出。据报载,引咎辞职的国家质检总局原局长李长江,复出后,于去年12月底以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专职副组长的身份露面;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原副司长鲍俊凯被处分后,调任安徽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党组书记,行政级别为正厅级,较其在质检总局时升了半级——不降反升;2009年3月,河北省纪委决定给予该省农业厅原厅长刘大群记过的行政处分,但早在2008年11月,刘大群就已从河北农业厅调任邢台市担任市委副书记,并在今年1月当选邢台市市长。
这些官员的复出,公众几乎毫不知情。由于部分官员复出与问题奶粉重现的时间点接近,这一巧合随即被解读成另一个“一同复出”寓言。
关于这一事件遗留下来的民事索赔问题,总有人在不懈努力,慢慢推进。2009年11月27日,北京顺义区法院终于**次开庭审理了一起索赔案。
如果,有人要为11月27日首次开庭欢呼雀跃,那么,恐怕他要失望了。
开庭时,律师彭剑才知道,此案曾于7、8月份被移送到石家庄中院,直到10月份左右,北京高院给顺义区法院发过一份通知,指定该案由顺义区法院审理。
在当日的庭上,更意外的是,法官法庭宣读了一份裁定书:三鹿集团已经被裁定终结破产,其普通破产债权的清偿率为零。这一意味着,该企业管理人在裁定后的10天内就要向工商部门申请注销。也同时意味着,受害者即便胜诉,也无法从三鹿集团拿到一分钱。
彭剑认为,石家庄中院明知有涉诉案件未了,仍然裁定破产程序终结,这是不合法的,当庭表示强烈抗议。
“从理论上讲,三集团现在已经不存在了。”官司打来打去,结果发现靶场上没有了靶子。彭剑接下来的任务是,寻找一个靶子。
所以在开完庭后,彭剑决定追加被告和第三人,向法院申请追加了三鹿的5个股东为被告,承担相应的补偿责任;追加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为第三人,要求在发放赔款结余的范围内承担代偿责任。(注:2008年12月19日石家庄三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将9.02亿电汇给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作为患儿赔偿款。
此后,原定12月9日的第二次开庭也被取消,至今没有开庭。这是到目前为止,全国**开庭的民事索赔案。而在河北新华区法院**起立案的索赔案至今没有开庭。
寻求民事诉讼的过程尚且如此艰难。家长们感觉,自己仿佛步入了一个局,想抓却抓不住,无影无形。
而对于司法来说,民事诉讼艰难跨步,抬起了一只脚,却不知道如何落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