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商局查获一批涉嫌商标侵权的葡萄酒
本报海口12月15日讯 (记者程娇)真正的95年份的
揪出322箱傍**葡萄酒
今天上午,省工商局执法人员接到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市场监管部人士举报称,海口一些酒行里销售的一些葡萄酒使用了该公司的部分注册商标,涉嫌商标侵权。接到举报后,工商执法人员立即赶往举报地点进行检查。
在海口蓝天路名门广场B栋1号的海口美兰泽佳酒业商行,执法人员发现,该酒行正门口摆有标称高密华夏长城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解百纳干红葡萄酒”共计120箱,每箱6瓶,工商执法人员还在该酒行的仓库内发现了124箱同样的葡萄酒。
由于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该注册商标的有关证明文件,执法人员将244箱涉嫌商标侵权的葡萄酒依法原地封存,并立案查处。
随后,执法人员在海口蓝天路的海口美兰旺和商行和海口美兰顺佳商行,查获了78箱涉嫌商标侵权的长城葡萄酒。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人士介绍说,这些葡萄酒销售价均比正规产品低。
傍**葡萄酒经销点被端
检查当中,据被查处的酒行工作人员反映,他们所销售的涉嫌傍**葡萄酒均来自海口市滨海大道财富广场的海南兴天泽酒业。工商执法人员于是赶到该处进行检查,发现该处仅是一个办公地点,办公地点内摆放着各类白酒、洋酒、葡萄酒。
经厂家仔细辨认,发现该处的标称烟台莱州华夏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华夏庄园1998”、“华夏窑藏”赤霞珠干红葡萄酒酒瓶上的正面标签上突出标有“华夏”两个字样,标称高密华夏长城葡萄酿酒有限公司生产的“**解百纳干红葡萄珍藏版”、“解百纳干红葡萄酒(35年树龄)特选级”等四种金色华夏长城系列解百纳干红葡萄酒,以及经典解百纳**干红葡萄酒的酒瓶正面标签上使用了“长城城墙”图案等,以上情况均涉嫌商标侵权。
在查处现场,该处工作人员提供了高密华夏庄园葡萄酒有限公司关于“金色华夏长城”,以及长城城墙图案的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但工商执法人员表示,拥有该通知书仅表明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已经收到了申请人的商标申请,并不代表所申请的商标已经获准注册,因此,不能做为注册商标的证明。对此,工商执法人员依法立案进行查处。
购买葡萄酒查看相关证件
据介绍,随着知名品牌葡萄酒信誉度的加强,一些葡萄酒也想方设法来“傍**”,消费者以为买了便宜的葡萄酒是捡到了馅饼,其实是掉进了陷阱。
工商人士介绍,商家在酒类产品的销售过程中,应当备有进货凭证、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以及产品的检验报告,如果不能提供这些相关的证件,消费者购买时要慎重。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有关人士介绍说,中国仅有3家公司获得授权使用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分别是“中国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中粮长城葡萄酒(烟台)有限公司”以及“中粮华夏长城葡萄酒有限公司”,因此,虽然此次工商部门查处的葡萄酒有些产自山东烟台,但并不一定是真正的长城葡萄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