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6时24分报道,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
2006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关于《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中,规定了月饼包装的容积率等的测定方法。而且在“包装”部分,明确规定:“包装成本应不超过月饼出厂价格的25%”、“每千克月饼的销售包装容积应不超过9.00×103cm”。但国家标准并未对检测仪器、检测程序等作出更细致统一的要求,这不利于提高检测结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此次出台的新规则是对标准的细化。在《规则》的“计量检验”部分规定:用于月饼质量测量的主要测量设备为电子秤或电子天平,对月饼销售包装的长度、宽度和高度测量的主要测量设备为钢直尺。
国家质检总局已经下发通知,要求质监部门在中秋节前,按照《规则》的规定和程序,对月饼生产者和销售者开展月饼包装计量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将于国庆节前后汇总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