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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自2007年下半年开始,浙江工商部门全面构建了食品安全经营承诺、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无理由退(换)货、不合格食品就地销毁和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等制度为一体的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自律机制。浙江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项机制开始试点,2008年全省的农贸市场、农批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的不合格率就较07年下降了20.2%。
“我们要求所有大型商场和超市在店内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定期不定期地公布食品质量等相关情况”,该负责人介绍说,“目前为止全省1962家应建单位都已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还有33000余家放心示范店也建立了该制度。”
“卖出去的产品泼出去的水。”以往商家一贯叫嚷着的经商理念如今再无理可依。据悉,2007年,浙江工商在全国推出**《流通领域食品销售者经营行为规范指引》,针对市级以上城市经营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以及县级以下城市营业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商场、超市等实行无理由退货制度。“到2008年底,全省已有1442家经营单位建立了该制度,占全部应建数的96%。”
浙江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举了一个例子,“宁波工商在银泰、第二百货、乐购等11家龙头商贸企业试行该制度,截至目前无理由退货件数总计共达101541件,涉及金额达2316万元。”该负责人坦言,无理由退货的实行经历了担心、放心、开心三个阶段,“但结果表明,此项制度提升了企业信誉,为企业带来了更好的经济效益。2008年宁波二百销售额与利税都比上年有了大幅增长。”
记者了解到,杭州市工商局在西湖风景区的商店****实行无理由退货的基础上,今年4月又推出了“无理由退货预退基金”,该局相关负责人解释道,“只要游客提出合理的退货理由并提供购物发票,我们就会**时间从基金里拨出款额先行垫付。”
同时,据了解,“不合格食品就地销毁”、“临近保质期食品管理”等制度的建立也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浙江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整套自律制度的设立和实施,*大地增强了广大经营户诚信经商和食品质量安全的思想观念,许多商家在保障食品安全方面也变得更为主动,“我们会将这项机制持续推行下去,为消费者创造更好的食品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