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29日电 历时大半年的“天价
今年1月30日,王某以每公斤96元的价格购买了北京德润生公司出品的德润生有机营养大米,4月17日,他向杨浦区法院起诉称,大米并没有广告宣称的“抗癌”等功效,被告用虚假广告进行宣传,对消费者进行误导,严重违反了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已经构成欺诈,故要求故要求退一赔一。
庭审中王某对于被告是否存在欺诈行为的事实并未进行举证,因此,法院认定王某无法证实被告存在欺诈行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原告对于被告存在的欺诈行为,并未进行举证,以本案现有的证据,尚不足以认定被告存在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故原告诉讼理由的依据不足,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此外,**次庭审时,王某表示“起诉的是公益诉讼”。但第二次庭审时,德润生公司当庭播放了他们与王某的电话录音,其中提到了“7万块钱这事儿就全解决了”。对此王某当庭表示对电话录音真实性均予以认可。法院指出,王某自认为是一个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出现的“维权人士”,却反复向被告提出用高额费用“解决”消费纠纷。综上,法院对王海东的诉讼未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