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26日,由辽宁孚兴
“三鹿奶粉”事件以来,沈阳局坚决贯彻执行国家质检总局和辽宁检验检疫局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加强对出口产品的质量监管,不断强化企业特别是企业法人代表作为出口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人的意识,督促他们在生产活动中不忘职业道德和诚信守纪,积*引导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由他律走向自律。
为了切实帮助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企业应对质量安全的新形势,实现高风险下的高增长,沈阳局还针对生产、检测、认证等关键环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多项具体措施,以促进食品农产品的顺利出口。对凡是属于排查对象需要检测三聚氰胺的产品,将免收检测费用;对列入法检目录的出口活畜、活禽、水生动物全额免收检验费,其他出口农产品减半收取检验检疫费。
目前,在沈阳局的严密监督和指导下,辖区内所有出口食品农产品生产企业已加强原辅料生产基地的管理,对原料及添加辅料实施了严格的进厂把关,实行批批检验,严格实施产品出厂检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