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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出现的“
多起食品事件发生后,海南省相关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对市场进行检查暂扣,但却因几千元的检测费该由谁出而相互推诿。而监管部门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措施,一般只是行政执法机关官员要求停止销售有问题的食品,关闭出现安全事故的企业。
针对目前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涉及农业、渔业、食品工业、卫生、技术监督和工商管理等多个部门的现状,省政协委员指出,省市县各级政府部门要明确农产品安全质量检查和监督管理的主体,使之切实担当起相应的责任,并采取行政问责制,以便追究负责人的责任。对出口农产品进行严格检测和监控,而且对国内销售农产品同样地进行严格检测和监控,纠正过去重出口轻内销的双重标准。
质量安全问题形势紧迫
对此,省农业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十一五”期间国家安排我省11个农产品质量检测项目:省级检测中心1个、县级检测站10个。到目前为止,全省累计认定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188个,110个企业184个产品获准使用全国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30家企业开发了53种绿色食品,16家企业的25个产品有效使用国家绿色食品标志。
该负责人说,海南省农产品中农药残留及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引发的人畜中毒事件,以及出口农产品及加工因药物残留超标引发贸易纠纷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制约了我省农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形势紧迫,刻不容缓。
质量标准化体系有待完善
但农产品质量标准化体系有待完善,存在两个“滞后”及“三不”:制订的标准滞后于国内先进标准、国际标准及标准的制订实施滞后于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认证体系不健全、监管不到位、认证工作力度不够。我省目前尚未形成统一完整的认证体系,缺乏相应的认证工作机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申报认证由省绿色食品办公室负责,业务人员仅2人,而且市县没有相应的机构,出现认证工作断层。对绿色食品后期的跟踪监测、检查与后续管理不到位,对无公害农产品的监管基本没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由国家统一审批,我省获得认证的无公害农产品仅有110家企业的185种,仅占全国的1.1%和1%。我省累计有33家企业开发了60种绿色食品,有效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企业17家,产品27个,仅占全国的0.4%和0.26%。有机食品认证尚未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