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的“宽容”,零售渠道的姑息,酒厂的沉默,惩罚力度的有限,有如此“诱人”的条件,
“无知”的消费者
很多消费者辨不出酒的真假,这也许是业内的一个共识。也正是基于这个共识,才衍生出了许许多多的故事。
梁先生举了一个例子,上海某一跨国大卖场曾发现所进的530箱茅台都是假货,查出真相的时候,酒已经卖了一半。大卖场决定召回,但是*后召回的酒只占销售出去的一半。每箱12瓶,即已经卖出去了3000多瓶。这也意味着,上千名消费者买了或者喝了糊涂酒,并没有发现任何问题,更不用说举报投诉了。
卖场方面,因为提心影响整体形象,自然不敢声张,还千方百计控制消息的外泄。酒厂方面由于担心假酒事件影响真酒销售,也是“打落牙齿往肚里吞”。此事也就不了了之了。
至于葡萄酒,造假手法也是五花八门。那些以次充好的葡萄酒是不是算假酒也还是疑问。据上海酿酒专业协会副秘书长吴建华介绍,国家已经出台了葡萄酒的相关行业规定,凡是经过勾兑的半汁葡萄酒,即用部分葡萄汁兑其他材料酿出的酒,已经没有资格称为葡萄酒了。于是一些卡拉OK厅内原先兜售的廉价葡萄酒摇身一变,成为葡萄甜酒,葡萄果酒。尽管这些酒与国家规定的必须用****葡萄汁酿出的葡萄酒存在不小的差别,但是却往往被消费者认为“价廉物美”。
据吴建华介绍,纯正的葡萄酒口感酸而涩,兑出的酒却是甜甜的。“由于葡萄酒的普及程度还比较低,因此消费者往往会认为兑出的酒更好喝。”此外,由于更了名,这种甜酒、果酒在法律上暂时还找不出漏洞。
按照现行的酒类商品产销管理条例,以上海为例,对生产、批发和零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生产、批发和零售的酒类商品和违法所得,并可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尽管这一罚款范围远不足以让假酒的产销者倾家荡产,但是也不足以迫使其“痛心疾首,悔不当初”。
消费者的“宽容”,零售渠道的姑息,酒厂的沉默,惩罚力度的有限,有如此“诱人”的条件,假酒怎会轻易绝迹?
除了这两个主要原因外,梁先生指出,商业终端的残酷竞争以及价格战重重压迫,生产厂家在生产成本固定的情况下,不得不选择“另辟蹊径”。一瓶真茅台批发价300多元,而一般假茅台批发价才100多元,巨大的利润差额也造就了假酒市场的繁荣。
假酒不“假”
打假打了这么多年,“假酒”也有了新的进化。也许造假者知道用了工业酒精风险太大,因此如今大部分“假酒” 对消费者的健康并没有害处,只是对不起消费者的钱包而已。
这意味着假酒大多本身采用的是合格产品,甚至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主要问题在于用低端酒冒充高端酒,或者中端酒。
据梁先生介绍,在浙江,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地方,有许多小作坊收购诸如力波等品牌的旧瓶,通过洗瓶换盖,装上当地生产的1元左右的啤酒,赚取差价。记者从上海市酒类专卖管理局了解,这种现象在上海也零星存在,但是未成气候。
另据梁先生介绍,在贵州茅台的故乡,甚至有一个做假茅台的“专业”市场,从洗瓶到包装,一条龙服务。灌装的酒大多是当地生产的白酒,有的甚至本身就是茅台系列的酒,这些酒在技术上已经达到国家标准,在香气和口感上也颇为近似。“若消费者偶然品尝,根本吃不出来。”
另一类假冒酒则是在年份上做文章。一方面国内消费者对年份酒颇为崇拜,另一方面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无法检验酒的实际年份,这两者导致的后果自然不言而喻。
中国酒企业一般都将勾兑某种酒中年份*长的酒作为该酒的年份标注,这和国外恰恰相反。吴建华指出,按国家标准,以黄酒陈酒为例,可以勾兑50%其他年份的酒——按理说,年份酒饮用的时候是需要勾兑的。“50%的勾兑在技术上是科学的,这样调出的酒也比较好喝,但是怎么监测出勾兑的量有没有超过50%呢?”“若没有监测的数据来说明其勾兑量的话,那么造假就开始了。”
葡萄当年的收成直接关系到酒的好坏。葡萄采摘下来当年就酿造,那个年份就是葡萄酒成品上所标的年份。据梁先生介绍,市面上曾有一个公司推出一款年份酒,非常畅销。一年所酿造的葡萄量毕竟数量有限,但是这款畅销酒供应似乎绵延不断,这不禁让人颇为疑惑。
酒吧是另一个假冒酒、特别是假冒洋酒出没的重地。据了解,前几年上海酿酒专业协会曾在夜间走访了衡山路等的酒吧,估算出当时那些酒吧假冒酒的比例几乎过半。不过,吴建华指出现在的情况已经好多了。据梁先生介绍,由于酒吧的酒不是一瓶一瓶卖,因此吧台上漂亮瓶子中的酒往往并非原配。
除了上述情况外,“造假者”的想象和“技术创新”往往也令人惊讶。例如,业内都知道葡萄酒和橡木桶的渊源,橡木桶除了提供葡萄酒一个适度的氧化环境外,橡木桶原本内含的香味也会融入葡萄酒中。于是一些聪明的酒商把橡木打碎,让葡萄酒从橡木碎块中流过,使葡萄酒中留有橡木的香味,从而造成年代颇久的假象。
渠道之惑
市场上究竟有多少假酒?谁也说不清。这些假酒究竟从那里来,谁也道不明。所有做销售的都知道“渠道为王”,而渠道的混乱也是假酒横行、难以监管的一个主要原因。
按照正常的渠道,酒一般是从厂家到经销商到大卖场酒吧、专业市场、小卖部、餐饮店等零售终端纵向流通。而市场的实际情况却并没有这么简单。据业内人士透露,鉴于大卖场在促销的时候会开出相当优惠的价格,有的经销商便借此反向回购,然后再卖给酒业专业批发市场。市面上甚至还有专门回收礼品酒的商店。诸如此类,渠道纵横交错,形成一张难以读懂的复杂网络。网络的任何一个节点发现问题,很难通过追溯机制找到源头。因此,当发现假酒的时候,真正的源头往往可以在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从而永远无法斩草除根。
此外,在超市、便利店、大卖场等商业流通主渠道之外,还有一些诸如农贸市场,乡村小店等副渠道。诸如上海这种城市,对主渠道的监管力度还是很强,但是副渠道依旧是政府监管的难点。
而国家有关部门也关注到了这一点,商务部去年出台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其中将于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随附单制度。即酒类产品在流通过程中,供货单位必须提供随附单。这张标明品名、规格、批号以及生产日期的单子,好比是酒的身份证。随附单的出台旨在建立一个追溯机制。不过,要把这一规定推广开去,是一项很繁琐的工作,也是一个需要时间操作难度很大的工程。